和我比較有來往的人大概都知道,兩種話題基本上我是不碰的:「八卦」和「感情」。
不過,自從升上碩班以來,已經兩度被遇到關於感情的事情。
覺得還是整理一下目前心理的想法為宜。
巧的是這兩次都是指導老師問起的,
第一次是去年教師節,第二次就發生在昨晚的春酒上。
老師似乎是有辦聯誼的意思,正在調查有誰還沒有男女朋友,
當老師問到我時,我明確的表示沒有意願,
老師感到很意外,他說現在會拒絕這種機會的人很少。
其實從國小、國中、高中到大學,每個時期我都有暗戀的對象,
這完全符合老師的說法:「這就是人類的本性啊。」
但每當我有這種想法(追求、交往)的時候,
我總問我自己:
「我有帶給她幸福的能力,或者資格嗎?」
可以量化的是身高、長相、財富、背景,這些我都沒有。
質性的指標是態度,
我個性急躁、態度冷漠、說話缺乏組織、容易緊張,不風趣又不浪漫。
非常慚愧,這些特質自小就不曾改變。
有人說愛情是盲目的,但盲目的愛情能長久嗎。
有人說愛情重在過程不在結果,但和平的分手而留下美好,這樣的過程又有多少?
老師在最後問道:「如果以後有機會(談戀愛),你會想試試嗎?」
我的回答是這樣的:
「那得要看我有沒有這個條件。」
如果我永遠沒有這樣的條件,That’s what I deserve.
(Image: sharayah Sherry from Boise, United States, CC BY 2.0)